律师解析:在我国,监护人并非全部由法律直接规定产生,亦存在委托性质的监护人。 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法规体系所规定的监护,特指依照既定法条规定,以监督并保障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利以及财产权益为核心内容的法律制度。 这一监护制度主要负责对于缺乏民事行为能力之人,例如未满成年的人群及患有精神疾病的患者等,其人身、财产等各项合法权益给予充分的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