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遭遇房地产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时,购房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权之诉。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应将所购房屋归还给开发商,而开发商则需全额退还已经支付给其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利息款项,同时还须承担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金额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